婚后父母出资为子女买房,离婚时怎么分?
作者:王幼柏律师,王幼柏婚姻家事团队主任
当今社会,婚姻非常不稳定,“闪婚闪离”的现象屡见不鲜。婚后父母为子女购买房产的出资,到底是赠与一方,还是赠与双方,又或是借款,存在很大的争议,导致在子女离婚时经常发生纠纷。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一)》第二十九条第二款:“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房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该条司法解释规定,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房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视为没有明确表示是赠与一方,则认定为是对双方的赠与,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我认为,关于婚后父母出资为子女买房,分两种情况:一是父母全额出资为子女买房,一是父母部分出资为子女买房。下面我逐一给大家分析:
一、父母全额出资为子女买房
子女结婚,父母为子女出资购房,本意是希望子女的婚姻百年好合,幸福美满,不愿意去设想子女未来会离婚。加之,基于父母和子女的特殊亲情关系,在父母出资为子女买房时,一般不会写书面的赠与协议或者借款协议。一旦子女的婚姻出现问题,要父母拿出证据证明出资是赠与给子女一方,或者借款给子女夫妻俩买房,基本上是不可能的。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而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的规定,继承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属于夫妻个人财产。
根据以上规定,父母全额出资为子女买房,如果有明确赠与给自己子女的合同或者协议,则该出资认定为父母赠与给自己子女一方,大家应该不会有争议。
然而,前文说过,在父母出资为子女买房时,一般不会写书面的赠与协议或者借款协议。那么,除了明确的赠与合同、赠与协议外,是否可以通过其他证据体现或者证明父母赠与给自己子女一方的意思表示呢?
我认为,是可以的。
父母全额出资为子女买房,我们可以通过不动产登记的情况来判断父母到底是赠与给自己子女一方还是夫妻双方,通过不动产登记的外在表现来判断父母的内心意思表示,实践中比较好把握,一是符合不动产物权登记公示公信原则,二是父母的意思表示通过产权登记在谁的名下,就可以推定出父母是对谁的赠与。
具体分为三种情况:
1、若房产登记的自己子女一人名下,应当认定为是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
2、若房产登记的自己子女和其配偶双方名下,应当认定为是对子女夫妻双方的赠与;
3、若房产登记的自己子女配偶一方名下,基于亲子关系的特殊性,应当认定为对子女夫妻双方的赠与。
二、父母部分出资为子女买房
婚后父母部分出资为子女购买房产,夫妻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剩余的房款,这种现象在生活中也非常常见。
根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一)》第二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该不动产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我认为大家没有争议。而对于父母出资部分,到底是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还是对子女夫妻双方的赠与,又或是借款,大家争议比较大。“同案不同判”的现象也屡见不鲜。
2021年10月25日,关于婚后父母出资为子女买房的问题,我写了一篇原创文章《父母为子女婚后部分出资购房,到底怎么判?不了解民法典的重大变化,你就亏大了!》。在该文中,我重点给大家分享了国内的知名法官、学者和律师的不同观点,大家可以再学习学习。
正因为业内人士观点不尽相同,今天我就该话题再和大家探讨探讨,希望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
他们的主要观点可以归纳如下:
1、最高人民法院吴晓芳法官认为:“婚后,父母为子女部分出资购房是属于附条件的赠与,目的是希望是子女和配偶之间的婚姻关系可以长长久久,以不离婚为前提。若子女和配偶离婚了,那父母赠与的前提条件也就失去了,则应当返还父母出资部分的款项。”
2、浙江万里学院法学院教授裴桦教授认为:“父母出资借贷给子女买房的概率远低于父母将出资赠与子女买房,进而,由主张借贷关系这一低概率事件存在的父母来承担证明责任也与一般人日常生活经验感知保持一致。在父母一方不能就出资部分为借贷提供充分证据的情形下,一般都认定该出资为对子女的赠与。”
3、有些法院在判例中认为:“现如今受高房价影响,儿女刚参加工作又面临成家压力,经济条件有限情况下父母出资购房虽为常事,但父母为子女出资购房并非父母应负担的法律义务。因此,在父母出资之时未有明确表示出资系赠与的情况下,基于父母应负养育义务的时限,应予认定该出资款为对儿女的临时性资金出借,目的在于帮助儿女渡过经济困窘期,儿女理应负担偿还义务。”实际上,法院等于认定了父母的出资为借贷而非赠与。
作者:王幼柏律师,王幼柏婚姻家事团队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