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案件代理人的权利
本文主要讲解有关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参与人法律知识,民事诉讼案件代理人的权利.民事诉讼案件代理人的权利包括有权调查收集证据和查阅本案有关材料,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的人员包括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当事人的近亲属或工作人员等。
民事诉讼案件代理人的权利包括有权调查收集证据和查阅本案有关材料,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的人员包括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当事人的近亲属或工作人员等。
一、民事诉讼案件代理人的权利
民事诉讼案件代理人的权利:
1.有权调查收集证据,当事人对自己的主张,有提供证据的责任,只有在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收集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时,人民法院才主动调查、收集证据。为了使当事人更好地承担提供证据的责任,民事诉讼法赋予了诉讼代理人收集证据的权利。代理人可以调查收集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并要求有关鉴定部门对某一事实进行鉴定等。有关单位和个人对诉讼代理人调查取证的工作应当支持。
2.可以查阅本案有关材料,一般指法庭审理过程中所有的证据材料、庭审笔录,以及起诉状、答辩状、代理意见书等在法庭审理中涉及的材料。至于有关材料的具体范围以及查阅的办法,由最高人民法院规定。
二、哪些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的人员包括:
1.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
2.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其中近亲属包括: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3.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三、诉讼代表人和诉讼代理人区别是什么
1.含义不同。
2.与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不同。推选的诉讼代表人是本案的当事人,与被代表人之间有着共同的利益,与本案的诉讼标的有着直接的利害关系。法务吧提醒您,民事诉讼代理人则不是本案的当事人,与本案的诉讼标的没有利害关系。
3.保护权益的范围不同。诉讼代表人既保护自己的合法民事权益,也保护被代表的其它共同诉讼人的合法权益。民事诉讼代理人参加诉讼保护被代理人的合法权益。
4.法律后果不同。诉讼代表人诉讼的法律后果是由被代表的共同诉讼人和本人承担的。民事诉讼代理人的法律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担。
5.产生的根据不同。诉讼代理人是由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的委托产生;而诉讼代表人是由同一方当事人推选或者人民法院与之商定产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