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交纳诉讼费用的案件
本文主要讲解有关民事诉讼法诉讼费用法律知识,不交纳诉讼费用的案件.不交纳诉讼费用的案件包括行政赔偿案件、当事人对不予受理等不服的提起上诉的案件、驳回起诉起诉的案件、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等。被告上诉需要交诉讼费用的。
一、不交纳诉讼费用的案件
不交纳诉讼费用的案件如下:
1.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
2.裁定不予受理、驳回起诉、驳回上诉的案件;
3.行政赔偿案件;
4.对不予受理、驳回起诉和管辖异议裁定不服,提起上诉的案件
5.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审判监督程序审理的案件,当事人不交纳案件受理费。
法务吧提醒您,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八条下列案件不交纳案件受理费:
(一)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
(二)裁定不予受理、驳回起诉、驳回上诉的案件;
(三)对不予受理、驳回起诉和管辖权异议裁定不服,提起上诉的案件;
(四)行政赔偿案件。
二、被告上诉需要交诉讼费用吗
被告上诉需要交诉讼费用。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上诉人向人民法院提交上诉状时需预交诉讼费,上诉人在上诉期内未预交诉讼费用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在7日内预交。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第四款上诉案件的案件受理费由上诉人向人民法院提交上诉状时预交。双方当事人都提起上诉的,分别预交。上诉人在上诉期内未预交诉讼费用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在7日内预交。
当事人逾期不交纳诉讼费用又未提出司法救助申请,或者申请司法救助未获批准,在人民法院指定期限内仍未交纳诉讼费用的,由人民法院依照有关规定处理。
三、当事人逾期不交纳诉讼费怎么处理
如果发生民事纠纷,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民事诉讼相关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原告需要先行缴纳诉讼费用,如果缴费确有困难,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可以申请缓交或者免交。但是,当事人如果在法院规定的期限内不交纳诉讼费,法院将会按当事人自动撤诉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