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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和行政法规的区别

  本文主要讲解有关行政法律行政法规法律知识,法规和行政法规是两个不同的概念。简单地说是,制定的机关不同;法律效力不同;制定和修改程序不同。接下来,法务吧的小编为您介绍法规和行政法规的区别的相关内容!欢迎阅读!

  法规和行政法规是两个不同的概念。简单地说就是它们的制定机关不同;法律效力不同;制定和修改程序不同。接下来,法务吧的小编为您介绍法规和行政法规的区别的相关内容!欢迎阅读!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法规和行政法规的区别

  一、法规和行政法规的区别

  行政法规是行政法部门的表现形式之一。行政法:有关国家行政管理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它是由调整行政管理活动中国家机关之间、国家机关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公民之间发生的行政关系的规范性文件组成的。行政法作为一个法律部门,是规范和调整行政法律关系的法律的总称。行政法(法律部门)与行政法规是两个不同的概念。调整行政关系的行政法规属于行政法部门,不调整行政关系的行政法规不属于行政法部门。行政法规:国务院制定的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总称,是法的渊源之一。行政法是由众多的单行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构成的。行政法可以分为一般行政法和特别行政法两个部分:(1)一般行政法:对一般的行政关系加以调整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主要法律有:行政诉讼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复议法、公务员法,等等。(2)特别行政法则指对各专门行政职能部门管理活动适用的法律、法规。主要法律有:国家安全法、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监狱法、土地管理法、高等教育法、食品卫生法、药品管理法、海关法等。

  二、行政法规和行政规章的区别

  行政规章与行政法规同属于行政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但是:①行政法规调整的对象一般是行政管理领域带有普遍性、全局性、原则性以及意义重大的问题。行政规章的调整对象则限定在行政管理领域中某些特殊的、局部的、具体的问题。

  ②行政法规的制定主体是我国的中央政府,而行政规章的制定主体或是中央政府的组成部分,或是地方政府。因而,行政法规的效力高于行政规章。

  ③行政法规可以直接依据宪法、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尤其是其中的行政法律),对一般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在行政管理领域的权利义务作出具体规定;对于各种行政违法行为的处罚,可以在符合宪法、法律的前提下,作出带有创制性的规定;并且可以在不违背宪法、法律的情况下,对某些尚未受到法律调整的社会生活作出行政法调整。行政规章中,对一般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在行政管理领域的权利义务所作的规定,则不仅要符合宪法法律的精神原则,同时,还必须以某个具体的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为直接依据,或者有其通过条文内容的明确授权。而对于有关罚则条款的规定,则只能严格囿于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所规定的种类、方式、幅度。不可以作出创设性规定。

  ④依照全国六届人大三次会议所作出的,有关授权国务院的《决定》等,行政法规在关于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等问题上,可以体现某些立法上的“超前性”“实验性”,行政规章则不可以具有 “超前性”“实验性”。

  ⑤依我国行政诉讼法规定,行政法规是人民法院进行行政审判的重要依据,这肯定了行政法规对于行政审判活动的绝对约束力。行政规章对于行政审判活动则不具有绝对的约束力,只是人民法院在行政审判活动中的一种参照

  三、党内法规和行政法规使用名称有何异同

  2002年1月,国务院颁布施行《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规范了行政法规制定程序。2013年5月,《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发布,规范了党内法规制定工作。

  《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规定:党内法规的名称为党章、准则、条例、规则、规定、办法、细则。

  《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规定:行政法规的名称一般称“条例”,也可以称“规定”“办法”等。在工作实践中,行政法规也使用了“规则”、“细则”这两个名称。

  可见,“党章”、“准则”这两个名称只在党内法规中使用。“党章”对党的性质和宗旨、路线和纲领、指导思想和奋斗目标、组织原则和组织机构、党员义务和权利以及党的纪律等作出根本规定。“准则”对全党政治生活、组织生活和全体党员行为作出基本规定。

  “条例”、“规则”、“规定”、“办法”、“细则”属于党内法规和行政法规共用名称,“条例”对某一领域重要关系或者某一方面重要工作作出全面规定,“规则”、“规定”、“办法”、“细则”对某一方面重要工作或者事项作出具体规定。

  “法律”和“法规”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二者的立法权限和法律效力各有不同,不可混淆。法规和行政法规的区别,法务吧的小编就介绍到这里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若有更多法律问题,可以咨询法务吧的相关律师,他们会针对您的问题给出专业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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