巜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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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八十二条之规定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是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先行拘留的情形。一般包括犯罪被察觉、证人指认犯罪、有犯罪证据、毁坏证据、自杀或逃跑、身份信息不真实、重大嫌疑等七种情况。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的内容是可以先行拘留的适用情形。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是: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先行拘留的情形。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怎么判
1、刑事第八十二条最轻可能判处拘留三天,最多可能37天。
2、刑事第八十二条最轻可能判处拘留三天,最多可能三十七天。
3、拘留。《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法》八十二条法条规定的内容不是判刑。而是对于有重大嫌疑的犯罪分子如果打算作案被发现、被人指人犯罪、身分不明或者是有多次作案等的,公安机关可以先拘留。
4、法律分析:刑事第八十二条的最轻可能判处拘留三天,最多可能37天。
5、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是关于拘留的相关规定,拘留的期限为三日,情况复杂的可延长一至四日,最长也就是3+4=7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82条内容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82条规定了被告人的辩护权,指出被告人有权自行辩护或委托辩护人代理,并且法院应当保障被告人的辩护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82条规定了被告人的辩护权。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是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先行拘留的情形。一般包括犯罪被察觉、证人指认犯罪、有犯罪证据、毁坏证据、自杀或逃跑、身份信息不真实、重大嫌疑等七种情况。
法律修订:1979年7月1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根据1996年3月17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刑事诉讼法期间月的计算刑事诉讼法期间月的计算规则如下:期间以时、日、月计算。期间开始的时和日不算在期间以内。法定期间不包括路途上的时间。
拘留,是指扣留,拘禁。公安机关在紧急时刻对需要受侦查的人依法暂时扣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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