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中谁承担举证责任
本文主要讲解有关行政法律行政诉讼法法律知识,行政诉讼中举证责任一般是由被告承担,根据法律规定,被告对作出的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被告不提供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提供证据,视为没有相应证据。
一、行政诉讼中谁承担举证责任
行政诉讼举证的规定如下:
1.行政诉讼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原则,由被告对作出的行政行为承担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
2.原告可以提供证明行政行为违法的证据。原告提供的证据不成立的,不免除被告的举证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三十四条
被告对作出的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
被告不提供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提供证据,视为没有相应证据。但是,被诉行政行为涉及第三人合法权益,第三人提供证据的除外。
第三十七条
原告可以提供证明行政行为违法的证据。原告提供的证据不成立的,不免除被告的举证责任。
二、行政诉讼起诉状怎么写
法务吧提醒您,行政诉讼起诉状书写格式如下:
1.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
2.被告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3.诉讼请求;
4.需要写明具体的行政行为;
5.案件的事实与理由;
6.写明相关的证据,有证人的,需要写明证人的信息。
三、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1.请求判决撤销或者变更行政行为;
2.请求判决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或者给付义务;
3.请求判决确认行政行为违法;
4.请求判决确认行政行为无效;
5.请求判决行政机关予以赔偿或者补偿;
6.请求解决行政协议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