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申请一般人该如何办理
本文主要讲解有关行政法律行政复议法法律知识,行政复议申请一般人的办理方式是申请人提出复议申请的,复议机关受理并将申请书的副本发给被申请人,被申请人要进行答复,复议机关经过审查后制作复议决定书。
一、行政复议申请一般人该如何办理

行政复议申请详细步骤如下:
1.申请人向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的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提出复议申请;
2.复议机关受理申请后,在七天内把复议申请书的副本或者是复印件发给被申请人;
3.被申请人在收到相关资料之后要之在十日内提出书面的答复;
4.复议机关进行审查和调查,并且提出和通过复议意见;
5.复议机关制作复议决定书。行政相对人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可以依法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查该具体行政行为的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对被申请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
二、行政复议机构包括哪些
法务吧提醒您,具体的行政复议机构如下:
1.县级以上的地方人民政府依法设立的派出机关作为被申请人时,由设立该派出机关的人民政府作为行政复议机关;
2.政府工作部门依法设立的派出机构作为被申请人时,设立该派出机构的部门或者该部门的本级地方人民政府作为行政复议机关;
3.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作为被申请人时,由直接管理该组织的地方人民政府、地方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或者国务院部门作为行政复议机关;
4.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行政机关作为共同被申请人时,由它们的共同上一级行政机关作为行政复议机关;
5.继续行使被撤销行政机关职权的行政机关作为被印请人时,由继续行使职权的行政机 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作为行政复议机关。
三、行政复议申请多久受理
行政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依法应当在五日内进行审查。《行政复议法》第十七条,行政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不予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对符合本法规定,但是不属于回本机关受理的行政复议申请,应当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复议机关提出。除前款规定外,行政复议申请自行政复议机关负责答法制工作的机构收到之日起即为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