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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条件下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本文主要讲解有关行政法律行政诉讼法法律知识,可以提起行政诉讼的条件为起诉人具备原告资格、存在明确的被告、原告有明确的诉讼请求和事实依据、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原告起诉前应向行政机关申请过行政复议。

  一、什么条件下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什么条件下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提起行政诉讼应符合以下条件:

  1.原告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即起诉人具有原告资格;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

  4.属于人民法院的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5.法律、法规规定起诉前应当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的,具有原告资格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哪些行政行为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为不服的,可以提出行政诉讼。法务吧提醒您,《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

  1.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2.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

  3.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

  4.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

  5.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

  6.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

  7.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经营自主权或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经营权的;

  8.认为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排除或者限制竞争的;

  9.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

  10.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支付抚恤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社会保险待遇的;

  11.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解除政府特许经营协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协议的;

  12.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

  除前款规定外,人民法院受理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提起诉讼的其他行政案件。

  三、行政诉讼可以口头起诉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出具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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