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处理时限是多久的
本文主要讲解有关行政法律行政复议法法律知识,行政复议处理时限是六十个工作日,如果是复议的情况比较复杂的则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时间,并需要及时的告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
一、行政复议处理时限是多久的
行政复议的处理期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三十一条,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但是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期限少于六十日的除外。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并告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但是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三十日。行政复议机关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应当制作行政复议决定书,并加盖印章。
二、行政复议申请多久受理
行政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依法应当在五日内进行审查。
《行政复议法》第十七条
行政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不予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对符合本法规定,但是不属于回本机关受理的行政复议申请,应当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复议机关提出。除前款规定外,行政复议申请自行政复议机关负责答法制工作的机构收到之日起即为受理。
三、对行政复议不服可以提起诉讼吗
法务吧提醒您,是可以提起诉讼的。
1.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行政机关的复议决定,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起诉复议机关的不作为行为人的应当以复议机关为原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