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行政机关指的是什么
本文主要讲解有关行政法律行政主体法律知识,国家行政机关指的是根据宪法等相关法律设置,代表国家行使行政方面的职权,负责国家各项行政事务的国家机关。在司法实践当中,国家机关包括了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等。
一、国家行政机关指的是什么
国家行政机关是最主要的行政主体,行政机关是指依宪法和有关组织法的规定设置的,行使国家行政职权,负责对国家各项行政事务进行组织、管理、监督和指挥的国家机关。行政机关属于国家机关(包括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军事机关等)。
根据职权管辖范围,可将行政机关分为中央行政机关和地方行政机关。
中央行政机关包括国务院、国务院组成部门、国务院直属机构、国务院部委管理的国家局、国务院办事机构。
地方行政机关包括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地方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要注意的是派出机关包括行政公署、区公所、街道办事处。此外,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在经济技术开发区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也属于派出机关。地方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并不是一级人民政府,但实际上却履行着一级人民政府的职能,在一定区域内依法行使对所有行政事务的组织和管理权,能以自己名义作出行政行为,并对其行为后果承担法律责任,因而它们具有行政主体资格。
二、行政机关的处罚措施有哪些
《行政处罚法》第九条
行政处罚的种类:
1.警告;
2.罚款;
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4.责令停产停业;
5.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6.行政拘留;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三、对行政机关的决定不服怎么申请复议
法务吧提醒您,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
《行政复议法》第十一条
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口头申请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理由和时间。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