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机关指哪些部门
本文主要讲解有关行政法律行政主体法律知识,行政机关指国务院部、国务院直属机构、各级地方行政机关部门。行政机关撤销行政许可的程序包括了申请人请求启动撤销程序、立案、调查取证、听证等流程。
一、行政机关指哪些部门
行政机关指的部门如下:
1. 国务院部:
外交部,国防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教育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民族事务委员会,公安部,国家安全部, 监督,民政部,司法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 资源,农业部,商务部,文化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
2.国务院直属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国家体育总局、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统计局,国家林业局,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旅游局,国家宗教事务局,国务院参赞处,国务院机关管理局,国家预防腐败局。
3.各级地方行政机关:
(1)各级地方人民政府。 各级人民政府分为: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 市,直辖市各区,自治州人民政府; 县,自治县,市辖区和无区的市; 和乡(镇)人民政府。各级地方人民政府都是行政主体。
(2)各级地方人民政府职能部门。
(3)各级地方人民政府派出机关。
二、行政机关撤销行政许可的程序
行政机关撤销行政许可的程序如下:
1.启动,行政许可作出机关或者上一级行政机关自行启动,依据申请人请求启动撤销程序;
2.立案;
3.调查取证;
4.听证;
5.作出决定。行政机关撤销行政许可如果没有告知当事人会有何后果,此时需要根据相关的撤销行政许可程序来确定相关的情况,通常来说,行政机关撤销行政许可未告知当事人属于程序违法,如果给当事人造成损失,应依法赔偿。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或者其上级行政机关,根据利害关系人的请求或者依据职权,可以撤销行政许可。
三、行政机关不作为能否直接起诉
行政机关不作为能直接起诉。行政不作为案件,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对某事项负有法定管理职责而不履行该职责,使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从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判令行政机关履行职责的案件。法务吧提醒您,这类行政案件与一般对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不服起诉的行政案件相比具有一定的特殊性。这种特殊性在诉讼过程中,主要体现在举证责任的承担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