属于国家行政机关有哪些
本文主要讲解有关行政法律行政法规法律知识,国家行政机关包括有中央行政机关和各级地方的行政机关。其中,中央行政机关包括有国务院、国务院组成部门以及国务院直属机构;地方行政机关则包括有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直属机构等。
一、属于国家行政机关有哪些

我国行政机关包括中央行政机关和地方行政机关两级。
1.中央行政机关有国务院、国务院组成部门(包括各部、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和审计署)、国务院直属机构(如海关、税务、工商、环保总局等)等组成。
2.地方行政机关包括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组成部门(如民政局,劳保局,卫生局,审计局等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直属机构和特设机构(如工商,质量监督,环保,药监局等)、以及各级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包括区公署,区公所,街道办事处)。
公安局的地位比较特殊,既是一级行政机关,又是司法机关,根据其行使的具体职能确定。
二、我国行政机关有哪些职权
法务吧提醒您,行政机关的职权如下:
1.行政机关的职权通常由宪法和法律规定,主要分执行与管理两个方面。
2.在执行方面,中央行政机关执行代议机关制定的法律和决定,地方行政机关除执行上述法律和决定外,还要执行上级行政机关的命令和本级代议机关的决议。
3.在管理方面,中央行政机关管理全国的内政、外交、军事等方面的行政事务,而地方行政机关则以管理内政事务为主,不管理外交事务,军事方面的管理事务也很少。
三、行政机关内部监督行为可诉吗
法务吧提醒您,对行政监督行为不认同或是有疑异的是可以通过诉讼的手段来解决问题的。
行政执法监督是个范围挺广的概念,似乎并没有专门法来明确执法监督的具体内容,也不是一个法定的解决行政纠纷的方式。像问题中提到的情况,监督机关其实已经履行了监督的职责,但并没有所谓“强制执行”的程序。通常这种监督更直接对应的是问责,即追究被监督机关责任的问题。事实上,如认为行政机关未依法履行法定职责,可直接以该机关为对象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就监督机关的监督不力提起诉讼似乎既缺乏充分的法律依据,也不是解决问题的有效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