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机关申请执行应注意的事项有哪些内容
本文主要讲解有关行政法律行政诉讼法法律知识,行政机关申请执行应注意的事项包括行政机关可在不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的情况下与当事人达成执行协议从而实施行政强制执行,不得在夜间或者法定节假日实施行政强制执行等等。
一、申请执行需要注意什么事项
1.实施行政强制执行,行政机关可以在不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的情况下,与当事人达成执行协议。执行协议可以约定分阶段履行;当事人采取补救措施的,可以减免加处的罚款或者滞纳金。执行协议应当履行。当事人不履行执行协议的,行政机关应当恢复强制执行。
2.行政机关不得在夜间或者法定节假日实施行政强制执行。但是,情况紧急的除外。行政机关不得对居民生活采取停止供水、供电、供热、供燃气等方式迫使当事人履行相关行政决定。
3.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
二、行政机关申请执行期限
法务吧提醒您,行政机关申请执行期限是三个月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三条
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决定的,没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依照本章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三、行政强制执行原则是怎么样的
行政强制执行的原则:
1.强制与教育相结合原则;
2.依法强制执行原刚:
3.强制执行适当原则;
4.目的实现原则。
综合上面所说的,行政强制执行是指行政机关采取强制的措施而进行办理,但在办理的过程中行政机关就需要遵守行政的条款来进行处理,不得以任何的方式伤害公民,可以用协商的方式来进行办案,这样能确保此案件可以顺利的办理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