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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拆除属于什么行政行为类型

  本文主要讲解有关行政法律行政法规法律知识,强制拆除属于行政强制执行的行为类型,根据法律规定,如果是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行政机关会要求行为人在一定的期限内进行拆除,如果是行为人拆除的则会强制拆除。

  一、强制拆除属于什么行政行为类型

强制拆除属于什么行政行为类型

  强制拆除属于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之一,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行政机关强制拆除违法建筑应当按照行政强制法规定的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的一般程序操作。

  二、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十二条的规定,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是:

  1.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

  2.划拨存款、汇款;

  3.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4.排除妨碍、恢复原状;

  5.代履行;

  6.其他强制执行方式。

  三、对行政强制执行可以复议吗

  法务吧提醒您,对行政强制执行,是可以复议的。如果当事人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强制执行措施不服的,可以在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的六十日内,依法向有管辖权的复议机构提出复议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九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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