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走私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罪,如何处罚?
一、什么是走私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罪
(一)走私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罪的概念
走私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罪是指违反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非法运输、携带、邮寄国家禁止进出口的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进出境的行为。
(二)走私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罪的构成特征
1、犯罪客体
本罪所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珍贵动物及其制品禁止进出口的制度。本罪的犯罪对象则是国家禁止进出口的珍贵动物及其制品。
2、犯罪客观方面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非法携带、运输、邮寄国家禁止进出口的珍贵动物及其制品,进出国(边)境的行为。其行为方式与走私武器、弹药罪的行为大体一致,具体可参见走私武器、弹药罪的有关介绍。
3、犯罪主体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及单位都可以构成本罪而成为本罪主体。
4、犯罪主观方面
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出于故意,过失不能构成本罪。
二、走私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罪如何处罚
1、犯本罪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较轻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2、武装掩护走私的,应以本罪依照上述规定从重处罚。
3、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述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