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最新高温补贴规定
炎炎夏日,高温来势汹汹。据了解,夏季以来,我国多个地区气温都超过了35℃,甚至个别地区气温或将升至四十多度,可是在户外,马路上值守的环卫工人、工地上辛苦劳作的建筑工人、还有顶着烈日奔波的快递员等人群仍在挥汗如雨地坚持工作,国家对这部分人会给予高温补贴。今天法务吧法律咨询在线小编想来为大家分享一下四川最新高温补贴规定。
一、四川最新高温补贴规定
四川省现行的高温津贴标准是从2018年7月1日起,四川省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标准每人每天10-18元。各市(州)可在上述范围内,结合本地实际,合理确定本地区高温津贴标准。
二、高温发放范围和条件
在高温作业及在高温天气期间安排劳动者作业的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含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不含33℃)以下的,在此条件下开展工作的,应当发放高温津贴。
三、补贴发放方式
四川省自2007年建立高温津贴制度以来,一直采用按天发放的方式,为保障劳动者基本权益同时又不过多增加用人单位的负担,在高温津贴发放方式设置上仍选择按天发放,即有一天算一天。同时,考虑到部分地级市高温时间较长,有按月发放高温津贴的意愿,四川省人社厅将按月发放标准和发放时间的确定权交给有关地级市,由人社部门按规定另行制定调整方案上报我厅,省人社厅会同安监、卫计、工会等部门审核同意后执行。
用人单位应结合生产经营特点和工作条件,通过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或制定规章制度等方式,确定本单位高温津贴发放的具体岗位和工种等,执行本单位所在地的高温津贴标准。高温津贴纳入工资总额,防暑降温饮料不得冲抵高温津贴。
通过上文我们了解到,四川高温补贴标准是每人每天10-18元,小编华为大家介绍了高温补贴发放的范围条件和补贴发放方式,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以上就是本次法务吧法律咨询在线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相关资料,更多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务吧法律咨询在线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