鹰潭市旧伤复发申请确认如何规定
工伤职工在感觉自己身体完全康复以后,投身到工作当中的,如果由于工作强度比较大的原因,导致旧伤复发的,该职工想要治疗的,必须先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请的,经确认以后才能就医治疗,在鹰潭市办理旧伤复发申请确认依据的是哪些规定?下面法务吧法律咨询在线小编带大家了解下。
一、鹰潭市旧伤复发申请确认如何规定
《关于印发工伤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11号)
第四十四条 工伤职工因旧伤复发需要治疗的,填写《工伤职工旧伤复发治疗申请表》,由就诊的工伤保险协议机构提出工伤复发的诊断意见,经业务部门核准后到工伤保险协议机构就医。对旧伤复发有争议的,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定。
二、鹰潭市旧伤复发申请确认办理流程
申请
【窗口提交】 接收申请的机构: 鹰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保险科 接收地址: 鹰潭市经济大厦C区625室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14:30—(夏令17:30,冬令17:00)
受理 符合批准条件、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予以受理;材料不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材料补正后予以受理。
实人认证 不需要
审核 审查后对符合办理条件的进行核对确认
审批 根据审核结果,作出相应的批示意见
办理进程查询 承诺件,在承诺时限内办结,有疑问可现场咨询;或可拨打电话查询事项办理进程。
办理结果 《市本级工伤职工(转诊转院)旧伤复发申请表》存底
送达方式 现场领取。地址:鹰潭市经济大厦C区625室 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14:30—(夏令17:30,冬令17:00)
在鹰潭市办理旧伤复发申请确认的人员,必须是工伤职工因旧伤复发需要治疗的,还需要填写《工伤职工旧伤复发治疗申请表》,由业务部门核准后到工伤保险协议机构就医,该业务的办理地点在鹰潭市经济大厦C区625室,如有其他疑问,欢迎到法务吧法律咨询在线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