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红古区公益性岗位补贴申领受理条件有哪些
公益性就业岗位与其他的就业岗位是不同的,在公益性岗位上工作的人员一般都是就业困难人员,是通过就业援助机构才实现就业的,按规定在公益性岗位上工作的困难人员是可以依法申领相应的岗位补贴的,在兰州红古区办理公益性岗位补贴申领业务,需要符合哪些受理条件呢?法务吧法律咨询在线小编带大家来详细了解下。
一、兰州红古区公益性岗位补贴申领受理条件有哪些
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有就业愿望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失业人员: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 大龄就业困难对象(女性年满40周岁,男性年满50周岁); 身体有残疾但未丧失劳动能力的人员;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 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 因完全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的人员; 连续失业1年以上人员;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二、兰州红古区公益性岗位补贴申领法定依据
1.《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23号)(节选)
(十四)加强对困难人员的就业援助… …对通过市场渠道确实难以实现就业的,可通过公益性岗位予以托底安置,并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及适当岗位补贴……。
2.《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17〕164号)(节选)
第四条:就业补助资金分为对个人和单位的补贴 、公共就业服务能力建设补助两类。对个人和单位的补贴资金用于职业培训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创业补贴、就业见习补贴、求职创业补贴等支出……
第八条: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的人员范围为就业 困难人员,重点是大龄失业人员和零就业家庭人员。对公益性岗位安置的就业困难人员给予岗位补贴,补贴标准参照当 地最低工资标准执行。公益性岗位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 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时年龄为准)。
3.《关于进一步加大就业扶贫政策支持力度着力提高劳务组织化程度的通知》(人社部发〔2018〕46号)(节选)
通过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各地要指导贫困县按照有关政策和资金管理的规定,统筹利用各类资金开发公益性岗位,为贫困劳动力 提供帮扶,贫困地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将新增和腾退的公益性岗位优先用于安置贫困劳动力……。
三、兰州红古区公益性岗位补贴申领办理地点
甘肃省兰州市红古区矿区街道下窑路36号跃进社区便民服务中心
在兰州红古区办理公益性岗位补贴申领业务的法定依据的是,《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第十四点的相关意见规定,加强对困难人员的就业援助,对通过市场渠道确实难以实现就业的,可通过公益性岗位予以托底安置,并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及适当岗位补贴。如有其他疑问,欢迎到法务吧法律咨询在线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