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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西临洮县伤残抚恤关系接收受理条件有哪些

国家对伤残军人是有特殊照顾的。伤残军人是可以依法享受伤残抚恤待遇的。如果伤残军人在退役以后想要回到自己的户籍地的。伤残抚恤关系也会随着伤残军人本人而转移到户籍地的,必须由当地的政府依法进行接收的。在定西临洮县办理伤残抚恤关系接收业务需要符合哪些受理条件呢?法务吧法律咨询在线小编带大家来了解下。

定西临洮县伤残抚恤关系接收受理条件有哪些

一、定西临洮县伤残抚恤关系接收受理条件有哪些

第三章 残疾抚恤第二十一条 现役军人残疾被认定为因战致残、因公致残或者因病致残的,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抚恤。因第八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之一导致残疾的,认定为因战致残;因第九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之一导致残疾的,认定为因公致残;义务兵和初级士官因第九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四项规定情形以外的疾病导致残疾的,认定为因病致残。

第二十二条 残疾的等级,根据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确定,由重到轻分为一级至十级。残疾等级的具体评定标准由国务院民政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卫生部门会同军队有关部门规定。

第二十三条 现役军人因战、因公致残,医疗终结后符合评定残疾等级条件的,应当评定残疾等级。义务兵和初级士官因病致残符合评定残疾等级条件,本人(精神病患者由其利害关系人)提出申请的,也应当评定残疾等级。因战、因公致残,残疾等级被评定为一级至十级的,享受抚恤;因病致残,残疾等级被评定为一级至六级的,享受抚恤。

根据《伤残抚恤管理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对象为下列中国公民:

(一)在服役期间因战因公致残退出现役的军人,在服役期间因病评定了残疾等级退出现役的残疾军人;

(二)因战因公负伤时为行政编制的人民警察;

(三)因战因公负伤时为公务员以及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四)因参战、参加军事演习、军事训练和执行军事勤务致残的预备役人员、民兵、民工以及其他人员;

(五)为维护社会治安同违法犯罪分子进行斗争致残的人员;

(六)为抢救和保护国家财产、人民生命财产致残的人员;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由民政部门负责伤残抚恤的其他人员。前款所列第(四)、第(五)、第(六)项人员,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应当认定视同工伤的,不再办理因战、因公伤残抚恤。

二、定西临洮县伤残抚恤关系接收办理地点

临洮县洮阳镇文峰西路6号退役军人事务局222办公室

三、定西临洮县伤残抚恤关系接收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节假日除外)。

在定西临洮县申请办理伤残抚恤关系接收业务的人员,必须具备符合上述第一项所述的受理条件,申请人可以参考第一项所述的相关详细内容,办理该业务的人员,必须到指定的地点来依法进行办理,该业务的办理地点在, 临洮县洮阳镇文峰西路6号退役军人事务局222办公室。如有其他的法律疑问,欢迎到法务吧法律咨询在线进行详细地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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